(本章程於2017年7月3日製定🏊,2020年8月4日通過修訂“黨建進章程”的內容,2022年4月28日修訂過關於“黨的教育方針”的內容🚣🏻♂️,2023年7月16日第35次理事會從系統性🫅🏽🧑🏿🎓、規範化和時代性方面進行了修訂)
第一條 為規範辦學行為,推進依法辦學⚅,構建完善的現代大學製度,促進學院科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參照《高等學院章程製定暫行辦法》等法律、規章,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中文名稱♙:杏运
學院簡稱:天汽職院
英文名稱♤:
Tianjin Binhai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Automotive Engineering
第三條 學院辦學地點:(1)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創新二路36號(濱海盛世國際汽車園內)。(2)天津市武清區崔黃口鎮興廣路1號(天津京津電子商務產業園興廣路1號)(簡稱“武清校區”)
學院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創新二路36號(濱海盛世國際汽車園內)
第四條 學院是由天津博雅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利用非國有資產自願創辦的高等職業院校,是一所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學院的性質為民辦非營利。
第五條 學院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業務主管單位是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法人登記管理機關是天津市民政局,依法享有和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 學院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本章程的規定💂♀️,對學院事務實施自主管理。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章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 本學院的宗旨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紮根中國大地辦教育🧼💀,同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八條 發展定位
(一)辦學類型
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二)辦學層次
大學專科,學製三年
(三)辦學形式
全日製學歷教育𓀂、成人教育和職業崗位技能培訓
(四)人才培養目標
按照“入學即入職、畢業即精英”的理念,為汽車🙅🏻♂️、康復醫療🫥、信息工程等行業生產一線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職業素養和創新意識🏞,掌握定向職業崗位專業基礎理論和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能夠在汽車維修🏍👨🏻🏫、汽車4S店🧑🏽🚒🤰🏿、康復醫療、信息工程等相關企業從事汽車檢測與維修、汽車營銷與服務🤝、新能源汽車技術應用🥛、汽車保險勘察與定損、汽車電子產品的安裝調試、康復醫療🪵、信息及大數據等方面技術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五)辦學規模
建院初期✡︎♿,學院首屆招生600人,根據汽車、康復醫療、信息工程等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在“十四五”期間調整專業和專業設置,將全日製在校生規模達到15000人以上♦️。
(六)服務面向
立足天津市,面向京津冀地區,輻射全國📪,依托行業企業,服務社會💁♀️,為汽車🕵🏿♂️、康復醫療👨🏻🦱、信息工程等產業發展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七)發展目標
開創首所與汽車產業園區深度融合的高等職業學院,突出企業辦學優勢,努力做到校企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聚焦汽車行業領域,不斷加強學院內涵建設,夯實辦學基礎,完善辦學功能,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探索和實踐現代學徒製和混合所有製辦學👰🏽♀️📮,5年內將學院辦成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管理規範👷🏿、特色鮮明🕵🏻♀️,在汽車行業內有一定影響的高等職業院校。
通過不懈的努力,力爭10年內將學院建設成為校企合作有深度、對接產業有經驗🧜🏻、引領發展有人才☣️📆、治理機製有特色👀、服務行業有成果、國內國際有一定影響的民辦高等職業院校🛀🏿,為汽車、康復醫療、信息工程等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第九條 學院實行以院、系(部)(或二級學院,下同)二級管理為主的內部管理體製。依據發展需要🫄🎈,學院可在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許可的範圍內,調整管理模式。
第十條 學院的教育形式有全日製學歷教育、非全日製學歷教育和社會培訓,根據社會需要和辦學條件🙅🏼♂️,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並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職人才需求變化適當調整。
第十一條 學院以工科專業為主,共開設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電子技術等8個專業⚆,開設康復醫療類5個專業💁🏼♂️,信息工程類6個專業#️⃣,共19個專業。學院根據社會和區域經濟發展需求📞♋️,合理設置和調整專業🆙,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學院依法頒發學業證書🚵🏿♂️。
第十三條 學院的舉辦者是天津博雅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學院開辦資金:20000000元⁉️;出資者:天津博雅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金額:20000000元。出資人對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財產權利🚣🏼。學院舉辦者依據學院章程規定的權限與程序,參與學院的辦學和管理活動,並聘請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定期對學院經營狀況進行科學評估🙌🏻。
第十四條 舉辦者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舉辦方依法推薦學院理事和監事;
(二)依法管理學院辦學行為;
(三)舉辦者對學院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可通過聘請第三方進行評估👨🏼🎨;
(四)了解學院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五)有權查閱理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舉辦者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障學院依法自主辦學、自主管理;
(二)提供辦學資金,支持學院依法籌措辦學經費;
(三)維護學院利益🥴,支持與引導學院科學發展👩🏼🎓;
(四)不得取得辦學收益🧕🏿,杏运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的業務範圍: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崗位技能培訓🩹。學院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𓀈;
(二)自主製定人才培養方案💚、選編教材🍪👨❤️💋👨、組織實施教學活動🏝;
(三)自主設置和調整專業📸;
(四)自主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
(五)自主開展與境內外高等職業學院之間的科學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
(六)自主確定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招聘🦹🏻、管理和配備人才;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製定和調整津貼及工資分配;
(八)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製定招生方案,自主調節專業招生比例,確定選拔學生的條件😁、標準😶👳🏽♀️、辦法和程序;
(九)製訂學院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十一)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十二)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十三)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幹涉;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學院應當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了解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學院行使本章程規定的自主權🏌🏼,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本章程之規定,遵循學院辦學宗旨以及高等教育公益屬性,基於主體廣泛📝、程序公正🕴🏼、民主決策、多方監督的原則製定嚴格和明確的權利行使製度,實行信息公開𓀖🙅🏻,接受舉辦者、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校內民主監督及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 建立和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社會組織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製,加強組織機構建設。
第二十條 建立健全內部管理製度🦺➿,指定專人負責有關事宜👨🏿🦰。通過建立和完善製度,形成長效機製,促進信息公開和承諾服務活動的規範化👝。按照法律🕵🏽♂️、法規和登記管理機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提升社會組織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社會組織公信力。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不超越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
第二十二條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準⚱️,本學院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與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機構相對應🅰️,健全基層黨組織結構,推進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第二十三條 學院黨委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治校有機統一🥐,在保證政治方向、凝聚師生員工、推動杏运發展、引領校園文化、維護安全穩定👩🔧、參與人事管理和服務等方面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
第二十四條 學院黨委是黨在學院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主要有8項職責任務🧑🦼: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引導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研究決定學院涉及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項,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在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對外交流等教學科研管理工作中認真履行政治把關職責🤡。
(三)支持學院理事會和校長依法依章行使職權📂、開展工作,引導學院依法辦學、規範辦學🌐、誠信辦學👶🏻,幫助學院健全各項管理製度✯,協調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
(四)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四史”教育,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引領校園文化,開展精神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五)參與討論研究學院發展規劃🧔🏽♂️、重要改革、財務預算、基本建設🫵🏽、招生收費和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人事安排🖍、人才培養、職稱評聘等重大決策事項,重點從堅持黨的領導🏄🏻♀️、把牢正確辦學方向、嚴把領導人員的政治素質📋、維護校園和諧穩定等方面提出明確意見。
(六)根據需要和黨員人數及時調整黨組織設置並按期換屆,黨組織書記每年向上級黨組織進行述職並接受評議考核。推進黨務公開🤩、校務公開,保障教職工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
(七)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製度✌🏻👩🏼🦳,認真貫徹民主集中製,強化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抓好黨風廉潔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八)領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支持學院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二十五條 實行黨委班子與學院決策層、管理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建立健全學院黨委與理事會🩴♠︎、監事會日常溝通協商製度以及與行政管理層聯席會議等製度👩🏻🦯,定期組織黨員、教職工代表等聽取校長工作報告以及杏运重大事項情況通報,保證在重大事項決策👲、監督、執行各環節有效發揮作用。
第二十六條 設立黨建工作部門,配備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等工作,與教師、學生、安全保衛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製,做好相關工作🏋🏻♂️。二級學院黨組織至少配備1名專職組織員負責黨務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配齊配強班主任、輔導員🛹、思想政治課教師等思想政治工作專門力量。
第二十七條 落實黨組織活動經費列入學院年度經費預算的規定,管好用好上繳返還的黨費。堅持場所共用、資源共享🐓😍,加強黨組織活動陣地建設😈,配齊配全硬件設施🧑🏽🏫,增強整體服務功能。
第二十八條 學院設理事會,理事會為學院最高決策機構🏋🏽♂️🧛♂️,依法行使決策權🐉😬。學院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校長依法獨立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
第二十九條 學院理事會成員為7人,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教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或教代會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其中包含舉辦方代表、學院黨委書記,學院校長、行業專家🌓、職教專家🚣🏽♀️、教職工代表等🐕🦺。理事長、理事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理事每屆任期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𓀉。
第三十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三十一條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三十二條 學院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修改學院章程和製定學院的規章製度✸;
(三)製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製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院的分立、合並、終止🕯;
(七)決定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
(八)聽取和審定校長的工作報告;
(九)罷免🤶🏽👮♂️、增補理事;
(十)審定內部管理製度;
(十一)製定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
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議事規則
(一)理事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理事會定期會議每年度不少於兩次🪶,並可根據需要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理事會🧗🏻🙋🏼♂️:
1.理事長認為必要時;
2.1/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
(二)召開理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3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並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範圍🚜。
(三)理事會會議由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
(四)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五)理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製。理事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成員通過。但是討論下列重大事項,須經理事會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1.聘任、解聘學院校長🍘;
2.修改學院章程📪;
3.製定發展規劃;
4.審核預算、決算🪩;
5.決定學院的分立、合並、終止。
第三十四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學院校長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年齡不超過70歲,由理事會聘任,並對理事會負責。
第三十六條 校長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院規章製度🎛;
(三)擬定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
(四)聘任和解聘學院理事會管理以外的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五)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六)負責學院日常管理及安全穩定工作🤸🏽🥜;
(七)提請聘任或解聘本單位副職和財務負責人🤾🏽;
(八)聘任或解聘內設機構負責人🆚;
(九)擬定內部管理製度。
(十)學院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三十七條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理事長🧍♂️🦴。
第三十八條 學院設置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監事會應當有黨的基層組織代表,且教職工代表不少於1/3。。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九條 監事在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本單位教職工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教職工代表由單位教代會民主選舉產生。
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及其近親屬、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擔任監督機構組成人員或者監事。
第四十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負責對學院章程及各項製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五)監控辦學經費開支和盈余資金流向⛈,保證學院可持續發展🈹。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四十一條 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製。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的罷免程序:
(一)本單位更換法定代表人須召開理事會作出決議⭐️𓀑,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理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2/3以上的理事聯名提議,推選一名理事召集和主持會議;
(二)由召集人組織召開全體理事、監事參加的關於變更法定代表人的理事會,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由2/3以上的理事表決同意💨,並在理事會會議紀要上簽名🏊🏼;
(三)變更單位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拒絕簽署變更意見的🔡,單位須以書面送達或公告等方式告知原法定代表人之後,由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根據理事會決議簽署。單位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拒絕簽署變更意見的原因。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按相關要求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製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學院根據實際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確定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設置方案由校長向理事會提出。
第四十四條 學院建立健全教學管理機構,加強教學管理隊伍建設。改進教學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學院單獨設置財務處🐒👨🏻🦲,配備取得會計業務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統一管理學院財務工作。
第四十五條 學院建立後勤管理機構💚🎏,全面負責學院後勤保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政府🙋🏽、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在學生公寓管理📼、餐飲服務、水電氣暖供應等方面,創新後勤社會化服務模式🏢。
後勤保障工作自覺接受市教委專項工作督導和師生民主監督❄️。
第六章 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六條 學院建立一支以專職教師為主、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師資,加強教師的培養和培訓❤️,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第四十七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院實行教師資格製度,尚未取得高等學院教師資格者,不得獨立承擔學院教學任務🌙🧕🏽。
學院實行教師職務聘任製度。
第四十八條 學院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院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院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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